本文摘要:(记者朱师师金涛实习生吴静)因楼下饺子馆油烟轻、垃圾多、噪音大,同住中南路66号的50余住户斡旋滋扰近10年无果,最后诉至法院,赔偿1万。
(记者朱师师金涛实习生吴静)因楼下饺子馆油烟轻、垃圾多、噪音大,同住中南路66号的50余住户斡旋滋扰近10年无果,最后诉至法院,赔偿1万。我市首例餐馆环境侵权行为纠纷案9日在武昌区法院开庭。 59岁的胡某作为业主代表回到法庭,其手中厚达18页的诉状及证据材料,叙述了饺子馆油烟、垃圾、噪声扰民三大“罪状”。
诉状中说道,“楚留香”饺子馆经营期间,油烟废气必要朝向居民地下通道,致附近住户长年不肯开窗。饺子馆的剩菜、油污常常阻塞下水道,加工及空调噪声也不绝于耳。
2001年至2005年,66号楼先后再次发生两起火灾,消防车皆因地下通道被饺子馆建于的洗菜池、养鱼池等堵塞,无法驶进。 饺子馆一方在庭上坚称,66号一楼为商用门面,饺子馆在此合法经营,其间并未收到环保部门印发的处置函。再者,餐馆烟囱管道已通过涉及部门项目管理,垃圾有专人重复使用,经营时间也有严格控制,不不存在扰民问题。
火灾再次发生时,消防车无法驶进是因周边路况不欠佳,而不是地下通道过窄所致。 开庭1小时后,主审法官指出原告所递交的无罪,宣告休庭。胡某庭后回应,将尽早递交涉及检验报告,证明饺子馆不存在污染。
据理解,我国每年的环境侵权行为案件有10多万件,由于取证难、检验无以、处置无以等种种原因,确实告到法院的严重不足1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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